卢氏县洛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潘河乡工程监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卢氏县洛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潘河乡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采购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卢氏县洛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潘河乡工程监理项目
3、项目编号:ZDYCHN2022-142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
5、预算金额:¥157500.00元
6、项目内容及规模:卢氏县洛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潘河乡工程监理项目;本工程位于河南省卢氏县潘河乡,主要内容为生态护岸土方工程;生态护坡;生态步道;缓冲带灌木地被;缓冲带乔木、灌木地被、水生植物等工程提供监理服务。
7、项目地点:卢氏县潘河乡
8、磋商范围: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9、质量要求:合格
10、服务周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及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应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6、供应商自行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26日(按国家规定上班时间获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地点:卢氏县农贸市场11号楼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
4、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出示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所有证书原件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因防疫要求,供应商代表(仅允许一人)参加开标时须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码),且近14日内未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人员。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此因素,合理安排开标人员。以上资料应于开标入场前交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经审查无问题方可进入开标现场。
四、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卢氏县农贸市场11号楼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卢氏县农贸市场11号楼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联系人:任绍旭
电话:16603988250
地址:卢氏县莘源西路
采购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林
电话:15516273885
地址:卢氏县潘河乡潘河街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燕娟
联系电话:13849826670
地址:卢氏县农贸市场1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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