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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监理

·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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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02220411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已由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海发改发[2022]7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红旗街道

2.2 建设规模:工程规模:拟对华港镇及红旗街道15个行政村的40个自然村约12518户居民实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污水收集系统(包括管网工程、泵站工程及其接户工程)和污水治理系统(包括站点工程),具体建设内容:(1)新建管道和检查井:新建管道总长436.36km,其中 dn110 重力管道 187.77km,dn160 重力管道65.93km;DN/ID225 重力管道 125.30km;DN/ID300 重力管道22.13km;dn110 压力 管道35.21km;新建污水检查井10722 座,其中,φ315污水检 查井10532 座,φ450污水检查井125 座,φ800污水检查井65 座。(2)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169座,其中5t/d 集中污水处理站点3 座,10t/d集中污水处理站 点16 座,20t/d集中污水处理站点23 座,30t/d集中污水处理站 点 10 座,40t/d集中污水处理站点6 座,60t/d集中污水处理站点 5 座,80t/d集中污水处理站点 1 座,1t/d分散污水处理站点51 座,2t/d分散污水处理站点54 座。(3)新建一体化泵站: 新建一体化泵站252 座,其中,5t/d 一体化提升泵站183 座,10t/d一体化提升泵站35 座,15t/d一体 化提升泵站10 座,20t/d一体化提升泵站12 座,30t/d一体化提 升泵站4 座,40t/d一体化提升泵站4 座,60t/d 一体化提升泵站 4 座。(4)新建一体化化粪池: 新建一体化化粪池 8766 个。(5)新建一体化隔油池: 新建一体化隔油池 12518个。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022204110001-BE-001

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及红旗街道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监理

市政工程 工程总承包监理,监理服务内容包含项目实施范围内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291.15

600天

2.4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结算金额按实际工程量为准。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人报送完整的监理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70%;竣工结算核对且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监理费双方确认实际结算价的97%;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t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海陵区、姜堰区)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全过程服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等项目任职。(注:总监是变更后参加投标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并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2 3 - 2022 8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t □否

1t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单项市政工程(非绿化工程)监理合同工程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造价以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较小者为准)且承包范围包含污水管道的监理项目。

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奖项证明材料的要求。

有效期自 2019 1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91500 分 至 2022920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92690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桥西街21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王军

电 话:0523-80188076

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恒景国际花园C22栋7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朱春梅

电 话:0523-86880766/1813694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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