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伟集团现代食品乡村振兴项目监理项目
招标澄清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山东宁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阳大道中海金融大厦
联系人:许部长
联系方式:0538—5611517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普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复圣大街1599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169832637
二、韩伟集团现代食品乡村振兴项目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NY-GC-20240116-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7日
四、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17页3.5条资质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将扫描件上传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3.5.2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有效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将扫描件上传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前附表;
3.5.3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若无应注明)并将扫描件上传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3.5.4拟投入监理机构人员情况表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将扫描件上传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3.5.5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变更为3.5条资质审查资料:见招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第16页3.2.1条投标报价依据:
投标报价依据:本项目监理最高限价暂按320.00万元,监理费费率0.8%,监理费报价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一旦中标监理费费率不再调整,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根据发改委【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可根据市场价格自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各个投标单位结合本单位及本合同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情况、招标代理费用(按招标文件附件1规定的标准计算在总报价中)和各种风险因素,确定承担本合同监理工作的监理费用。
现调整为:投标报价依据:本项目监理最高限价暂按248.00万元,监理费费率0.62%,监理费报价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一旦中标监理费费率不再调整,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根据发改委【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可根据市场价格自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各个投标单位结合本单位及本合同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情况、招标代理费用(按招标文件附件1规定的标准计算在总报价中)和各种风险因素,确定承担本合同监理工作的监理费用。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5169832637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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