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老年公寓(魏武路院区)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4BFFBZ00184
原公告日期:2024-01-30
合肥市老年公寓(魏武路院区)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BZ00184
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P91页中3.监理人应按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拟定的经委托人认可的人员名单派监理人员到位上岗。除非委托人另有要求或其他特殊原因,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员进场过程中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监理人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履约期间最多有一个在监理项目,除了在监理项目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监理中任职任何监理人员岗位。否则将被视为监理人违约。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擅自更换监理人员时,将视为监理人违约。
4.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同时只能有2个在监理项目(包含本项目),不得在其他项目监理中担任任何监理岗位。若违反以上要求,处违约金 5 万元。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常驻现场,接受委托人的考勤,每月考勤不少 于 22 天,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委托人请假批准,除法定事由外,每次不得超过半天,每周不得超过两次,每月不得超过 5 次,否则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
调整为3.监理人应按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拟定的经委托人认可的人员名单派监理人员到位上岗。除非委托人另有要求或其他特殊原因,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员进场过程中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监理人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履约期间最多有2个在监理项目(包含本项目),除了在监理项目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监理中任职任何监理人员岗位。否则将被视为监理人违约。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擅自更换监理人员时,将视为监理人违约。
4.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同时只能有2个在监理项目(包含本项目),此外不得在其他项目监理中担任任何监理岗位。若违反以上要求,处违约金5万元。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常驻现场,接受委托人的考勤,每月考勤不少于22 天,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委托人请假批准,除法定事由外,每次不得超过半天,每周不得超过两次,每月不得超过5次,否则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创和养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
联 系 人:陶池
电 话:0551-668572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12
2024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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