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以及相关道路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
袋装水泥询价采购公告
编 号 : CR20- HZSF - WZ- 0 1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以及相关道路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以询价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 分批 采购, 本次报价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本次询价文件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在铁建云采平台上发放。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1 、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货物名 称 |
型 号规格 |
单 位 |
数量 |
项 目名称 |
交 货地址 |
备注 |
SN01 | 砌筑袋装 水泥 | M32.5 | 吨 | 800 |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以及相关道路工程 EPC项目经理部 | 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区)高腾大道与义田路交叉口 | |
2、 上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结算数量,具体以实际需求进场数量为准。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 必须为 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还要 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 。
( 2 ) 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报价人或代理的厂商必须有足够的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
( 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万元(含)人 民币。
(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 。
( 5 )履约信用:报价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2、本 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报 价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 报 价。
4、根据现场实际需求本批材料需小规模、多批次发货,本次询价供应限供重庆地区供应商参与,其余地区供应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三 、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 求
1、 本 次询价为分批采购 , 根据业主甲控材料要求本次采购水泥品牌暂定为天助、小南海、富皇、红狮 。 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 税率、 到站价,报价包 含 货 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
2、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 : 2024年7月19日09:00-7月24日16:00,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16:00 。
3 、交货期: 按照采购人 发订货计划 运抵交付 , 至甲方通知停止供货为止 。
4 、供货地点: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 以及相关道路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指定工地。
5 、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 提 供 的 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 现行质量要求及业主、监理、项目部试验室相关技术 标准 ,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6 、售 后 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 受 退 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 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
7 、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 受全 额 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8 、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 方法 : 响应供应商 每车货物必须随车销货 /单据(加盖公章), 现场 点数兼过磅 方式验收 。
( 2 ) 质量 验收 标准 :《 砌筑水泥 》 GB/T3183-2017G规范标准, 询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四 、结算和付款
1、 采取固定单价 结算
结算含税单价为固定单价。
结算单价为到约定交货地点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出厂单价、运杂费、税金、装卸费、保险费、服务费及其它可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一票制结算)
2、付款方式
( 1)每期(每月21日-次月20日)结算办理完成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甲方物资部门人员验证合格后在甲方财务部门办理入账,甲方收到正规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60天支付当批结算货款的70%;6个月内支付至当批结算货款的 80 %; 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6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全部货款。
( 2)甲方采取 银行转账 和 票据 支付货款,其中 票据 比例 50% ,期限为 6 个月,相关贴息费用由 乙方 承担,电子票据包括但不限于:铁建银信、承兑汇票、建信融通、工行 E信、农行云信、交行供应链、平安好链、华夏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等,乙方需在甲方指定开户行开通电子票据业务,否则,造成延后支付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1 、 采购组织机构: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华 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以及相关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 重庆市高新区高腾大道与义田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 王 凡 联系电话: 18700897049 电子邮件: 270811807 @ qq . com
采 购 人: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以及相关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 重庆市高新区高腾大道与义田路交叉口
联系人: 王 凡 联系电话: 18700897049 电子邮件: 270811807 @ qq . com
附件 1
报价一览表
采购 单 位名称: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以及相关道路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在研究了询价文件中所有文件后,我司对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华 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以及相关道路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编号CR20- HZSF - WZ- 0 1 ) 询价响 应 报 价如下 ( 袋装水泥包件SN01 ) :
物资 序 号 | 项目 简称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标 准或 图 号 | 计 量 单 位 | 需 求 数量 | 不含税 单 价 | 增值税 税 率 | 到 站 单价 | 合价 (元) | 发 站 | 交货 地 点 运 距 ( km ) | 备注 |
1 | 2 | 3 | 4 =2 *(1+ 3 ) | 5=1×4 | |||||||||
1 | | 袋装水泥 | 砌筑 M32.5 | | 吨 | 800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总 计合价 小 写: | | 总 计合价 小 写: | | | |||||||||
注: 1、填写此表格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 , 到站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后不得调整单价。 2、以上数量为暂定,结算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3、 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询价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 须后附授权委托书) ,并盖上公章。 4、 报价资料:询价文件、报价一览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需要附授权委托书的等资料,全部加盖鲜章; |
询 价响应供应商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询价响应供应商代表 (签字) :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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