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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中医医院喀什中医医院一期附属配套工程监理费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12-24

项目概况

喀什中医医院喀什中医医院一期附属配套工程监理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谈判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ZJ-CG2022-53

项目名称:喀什中医医院喀什中医医院一期附属配套工程监理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80000

最高限价(元):9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中医医院喀什中医医院一期附属配套工程监理费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8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医疗专业装修(不含设备),含手术室、ICU 中心、检验科、影像科专业防护装修;诊室、病房、护士站、药房、大厅、办公区、会议中心等二次装修,及病房家具和电器、办公家具和电器采购;一期项目配套的院区内部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电气、燃气、供热、通信、道路、园林景观绿化等;消防水池、医疗垃圾暂存间、污水处理池、换热站、制氧站等院内附属用房土建施工,包含食堂及超市一栋,地上 2 层,建筑面积 1477.96 ㎡主次入口大门、围墙、国旗台等;消防水池、医疗垃圾暂存间、污水处理池、换热站、制氧站等内含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26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满足采购需求的监理单位须具备[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4日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谈判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 10 村明宇路 1号(明宇广场)1 幢 13 层 B22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提供2022年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明细;
(4)近三年(2019年至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2022年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
(6)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满足采购需求的监理单位须具备[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 -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以现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其他: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磋商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磋商时解锁。
6.磋商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 标项号 磋商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中医医院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8号深圳城2号楼16楼1612室

联系方式:0998-2565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 10 村明宇路 1号(明宇广场)1 幢 13 层 B22 号

联系方式:19190009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哲

电 话:19190009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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