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拟参照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电梯维修保养服务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电梯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NYD2020000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电梯维修保养 | 1项 | 电梯维修保养,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31134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内蒙古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原件,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报名期内出具的)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供应商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期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5、同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1套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6、现场报名时须扫描二维码显示个人14天行程,14日内曾去过北京、河北等疫区的,必须出具7日内(报名当日计算)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并递交复印件(务必提前复印),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报名地点且不接收报名文件,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14:30时;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主楼7楼图书馆多功能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20年7月9日14:30时;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主楼7楼图书馆多功能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医科大学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
邮编:010010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0471-6653014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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