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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3-0687】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 2023-02-22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068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22日 0时0分~2023年3月16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19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86.709055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6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7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2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并需提供近六个月(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在本单位(含分公司)连续购买的社保证明,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如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清晰彩色扫描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6日 10时0分 - 2023年3月1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22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16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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