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2年南燕川乡南岸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2年南燕川乡南岸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230113-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名称:灵寿县2022年南燕川乡南岸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项目地点:灵寿县南燕川乡南岸村;建设规模:拟整治土地面积为21.0732公顷,新增耕地16.7784公顷,地类为水浇地;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4 00:00至2023-03-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两个网站须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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