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泰安某单位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交易编号:SJ-GC-20221205-01
项目编号:2023-VGBNBI-G1001
2.2项目名称:泰安某单位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2.3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泰安某单位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包括自来水改造和热力管网改造等监理服务;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不划分标段;
2.9监理费最高限价:13.334528万元(最高费率:2.9%);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监理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公告时间: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3月7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泰安某单位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众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九州家园C1段营业楼
联系人:宋晓檬
电 话:0538-5338205
电 子 邮 件:sdzxgcxmgl@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监督科室:招投标指导科;联系方式:0538-533129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晓檬 联系方式:0538-53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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