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东部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更新工程一期灵山大街(青年路-温泉路)段智慧化提升改造工程及迎胜路高架、灵山大街跨铁路桥立体绿化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泰安东部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更新工程一期灵山大街(青年路-温泉路)段智慧化提升改造工程及迎胜路高架、灵山大街跨铁路桥立体绿化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东岳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范围
2.1交易中心进场编号:SJ-GC-20230606-11
2.2项目名称:泰安东部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更新工程一期灵山大街(青年路-温泉路)段智慧化提升改造工程及迎胜路高架、灵山大街跨铁路桥立体绿化工程项目监理
2.3标段名称:泰安东部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更新工程一期灵山大街(青年路-温泉路)段智慧化提升改造工程及迎胜路高架、灵山大街跨铁路桥立体绿化工程项目监理
2.4建设地点: 灵山大街(青年路-温泉路)路段及迎胜路高架、灵山大街跨铁路桥
2.5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三部份内容:1、泰安灵山大街(青年路-温泉路)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更新工程,道路全长约1.93km,主要内容包括沥青路面维修,路面标线恢复,地磁恢复,中央分隔栏杆更换等;2、泰安灵山大街(青年路-温泉路)电力迁改工程;3、灵山大街跨铁路桥、迎胜高架桥立体绿化。
2.6工期要求:160日历日。
2.7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全过程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9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不分标段。
2.10招标控制价:5239.610164万元;最高费率1.2%;报价基数62.88万元。
2.1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须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公告时间:2023年06月9日至2023年06月15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东岳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金山西路69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38-620798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方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虎山路37-6号泰山区检察院南邻3楼
项目经理:徐经理
电话:13046026777
电子邮件:sdfxxmgl@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招投标指导科,联系电话:0538-533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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