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蕲春县教育局就蕲春县2023-2025教育局学校工程配套服务项目公开征集框架协议供应商,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项目概况】
蕲春县2023-2025教育局学校工程配套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H-2023-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3〕0796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2023-2025教育局学校工程配套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5、预算金额:0元
6、最高限价:0元
7、采购需求:1包段工程勘察服务2家;2包段工程设计服务2家;3包段工程监理服务2家。
8、合同履行期限: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本次采购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6.2 1包段:供应商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2包段: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证书;3包段: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6.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征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11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网络远程开标,投标人不用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于2023年07月24日09:00时至09:30时之间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教育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四路274号
联系方式:0713-7221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亚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四路
联系方式:1530725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307259779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教育局政府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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