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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世纪街(迎宾路-滨河路)两侧路面铺油盖被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2023-07-04

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世纪街(迎宾路-滨河路)两侧路面铺油盖被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世纪街(迎宾路-滨河路)两侧路面铺油盖被工程监理已由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2]0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晋州市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世纪街(迎宾路-滨河路)两侧路面铺油盖被工程监理;建设地点:晋州市城区世纪街(迎宾路-滨河路)两侧;建设规模:世纪街位于河北省晋州市东部,世纪街北起迎宾路,终点滨河路,道路设计总长度为2329.5m。本工程主要内容包含世纪街辅路盖被,辅路路面局部破损路处进行拆除补强,局部人行道改造,道路平石、检查井井盖和雨水口井箅更换以及检查井井盖提升。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结束止。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晋州市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世纪街(迎宾路-滨河路)两侧路面铺油盖被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根据《河北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八)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评标专家报酬标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或索要高额评标报酬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按照涉黑涉恶处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1)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监理大纲)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4 00:00至2023-07-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晋州市向阳街12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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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董莎

联系人: 卢晓莹
电话:

0311-84321950

电话: 0311-859575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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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jzyuchen36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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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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