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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监理项目

· 2022-09-09

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9日

湖南中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桑植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监理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监理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桑财采计-[2022]-109

采购项目编号:HNZS-2022ZJJCG03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8549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

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01

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监理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854900.00

详见磋商文件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 名(水工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监理员1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9 13 日 起至2022 9 19 日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湖南中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壹号5栋3单元1805室)(详细地址)购买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 9 22 9 0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 9 22 9 00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桑植县政府负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桑植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长征路居委会大桥路57号

(3)联系人:谷先生

(4)电 话:13467448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壹号5栋3单元1805室

(3)联系人:陈女士

(4)电 话:18874496777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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