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崇德东路等3条路道路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湖南永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东安县崇德东路等3条路道路工程监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安县崇德东路等3条路道路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东安县崇德东路等3条路道路工程监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44.4718万元;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标包的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政府采购编号:东财购计【2022】075号 四、采购代理编号:YDZB-2022-8-4 三、供应商资质: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投标。 (6)投标须知内容中视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1.期限:2022年9月 2日起到2022年 9月 8日期间的办公时间(每天的09:00-12:00和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代理机构报名领取,领取时应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人需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报名地点:东安县同心路646号三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 14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2年9月 14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指定开标室,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当天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永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办理诚信入库,并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获取保证金账号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办理地址: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客服电话:400-6682666。)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叶长燕 龙文清; 电话:13789231319(经本人同意公开) 15575274206(经本人同意公开) 七、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永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大道东侧(中央新城A区)A4栋2901) 联系人:文洋萍 电话: 0746-4215551 15200994805(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电子邮箱:1492743507@qq.com 九、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元,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或投标人上级部门的基本账户转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逾期或未按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以汇款到帐时间为准)。本项目不接收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供应商在汇款单缴款人一栏中填写公司名称,备注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形式二:银行保函或电子增信 金额:5000元人民币 采用电子保函的: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申请电子保函(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根据需求,自行下载学习《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2、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为人民币,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永财办【2016】30号文文件计收。 |
文章推荐:
新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综合馆(冰球馆游泳馆)新建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洪桐村2023年度美丽乡村全域环境(扩面提升)木桥组提升改造工程监理中标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