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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县级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应用硬件扩容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项目监理

· 2022-09-03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县级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应用硬件扩容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项目监理成交公告

一、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县级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应用硬件扩容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czcg201810-05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1012

采购日期: 20181022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创新中心41101/101上室

成交金额:叁拾叁万陆仟元整(¥:336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磋商小组名单:凌宇坤、陈开兵、李少杰、陶长龙、赵开江

采购人名称:滁州市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10号市公安局西一楼

联系人:凌宇坤

联系方式:1836527752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长江商贸城B1602

项目负责人: 付世宝 联系电话:0550-3212987

收费标准:按滁招管[2014]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4200 ):7200

公告期限:2018 10 22 日至2018 10 23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长江商贸城B1602室,联系电话:0550-321298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滁州市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022

附件:

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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